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要求,提高全省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2022年山东省建筑工程大师(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大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就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建筑工程大师评选分勘察设计类、建筑施工类。参选人员只能选择一类申报。
(一)勘察设计类。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和建筑(含人防工程)、市政(含风景园林)、交通、水利等工程设计行业。
(二)建筑施工类。主要包括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含建设监理)行业。
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领域大师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省建筑工程大师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省建筑工程大师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度社会责任感。
2.热爱工程建设事业,实践经验丰富,熟练掌握所申报行业的前沿技术,是所从事领域公认的代表人物,在行业内享有盛誉。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2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者作为项目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4项本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
4.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技术审定人,承担的项目获得泰山杯等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类奖项,或勘察设计类全国行业奖,或省优秀勘察设计(竞赛)一等奖。
5.团队意识强,为本单位专业带头人,积极培养团队,为建筑技术的创新传承做出贡献。
6.从事建筑工程业务工作15年以上(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任职于山东省企事业单位,近两年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建设工程专业,申报人还须具有相应的最高等级执业注册资格。
8.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9.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建设工程类独立法人单位。推荐单位信誉良好,主体业务正常开展5年以上,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社会贡献突出,整体实力雄厚,依法纳税。
(二)破格条件。对建筑工程领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破格参评:正在承担省委、省政府揭榜挂帅工程及科研攻关项目的专门人才;为推动全省建筑工程行业发展经省政府批准引进的特殊人才;作为紧缺人才填补行业发展空白的优秀人才;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的杰出人才等。
(三)评分条件。申报人提供2012年以来的成果证明材料,在评选中予以计分:
1.主持的重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工程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效益良好,贡献突出。
2.在建筑工程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成果,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检索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或出版20万字以上的本专业著作。
3.在从事专业领域,主编国家、行业、省级地方规范、标准,并颁布实施;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国家级工法,并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公布。
4.申报人在解决建筑工程重大技术难题方面有重要突破或成果,拥有授权的第一位发明人的发明专利。
5.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技术审定人承担的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等国家级奖项;获得泰山杯等省级奖项,优质结构工程等省级示范创建项目,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竞赛)一等奖等。
6.申报人获得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四)禁止申报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3年内未参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技术工作(以勘察设计成果、施工资料签字为准)的非一线专业人员。
2.申报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曾获得省级以上建筑工程领域大师称号的。
3.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务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5.列入失信惩戒人员的(从发改部门查询)。
6.受过刑事处罚的(从公安部门查询)。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开展调查摸底。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申报基本条件,对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汇总填写“各市专业技术人员调查摸底汇总表”(附件1),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市人员调查摸底和相关注册人员分布情况,分配下达申报名额。
(二)个人自愿申报。申报人如实填写省建筑工程大师《申报人承诺书》(附件2),并提前到公安、发改部门(网站)开具无违法犯罪、无失信记录等证明。
(三)单位择优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参评人员进行内部评比,每单位原则推荐1人,勘察设计专业甲级以上、施工总承包特级、监理综合资质企业可推荐2人,且不得为同一专业方向。单位内部等额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出具推荐函并在申报表盖章。被推荐人为事业单位干部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书面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被推荐人为企业负责人的,应当书面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四)部门遴选推荐。各设区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理申报,其他行业由相应省级主管部门受理申报。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遴选,等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列出次序,在本部门网站或省市级媒体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如实提报以下材料,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参评资格。
(一)申报人承诺书(附件2)。
(二)山东省建筑工程大师申报表(附件3)。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相关资质,个人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职称、执业注册证书。
(四)符合评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工程技术成果证明材料、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相关学术论文、专著、规范标准、专利等证明材料。申报人同时提报本人自我介绍视频资料,时长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能够充分体现其业绩、成果、能力和水平。
(五)符合非禁止申报情形的证明材料,包括:近3年从业业绩、无违法犯罪证明、无失信惩戒记录证明等。
(六)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企业负责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建筑工程大师申报推荐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精心组织发动,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验相关材料原件,出具审验意见,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申报人及其身边人员和所在单位不得以助选、拉票等方式干扰推荐工作。有上述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作出取消本次参评资格直至终身不得申报的处理。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各市专业技术人员调查摸底汇总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省直有关部门于2022年8月15日前,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和PDF盖章扫描件),出具推荐文件并列明推荐次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勘察设计类联系人:张洪峰,联系电话0531-51765172,
建筑施工类联系人:郭玉军,联系电话0531-51765156,
电子邮箱:guoyujun@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小纬四路46号
邮编:250001
附件:1.各市专业技术人员调查摸底汇总表
2.申报人承诺书
3.山东省建筑工程大师申报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30日